一、学院会议室、教师阅览室、扫描室等公共场所实行登记使用制度。
二、请使用会议室、教师阅览室者最好提前一天到院办预约;扫描室到教务办预约,并登记拿钥匙,用后即归还,中间请勿将钥匙转交给其他人使用。如刷卡开门,用后立即关门。
三、使用者需简要说明使用原因及期限。如需多次或连续使用,请提交申请单,由院领导签字批准。
四、使用者有义务维护以上公共场所秩序及卫生,用后应及时复位,物品请勿拿走或搬至其他地方,并关好门窗并清洁卫生。
五、使用期间,有意外事物及设备故障,请及时通知院办或教务办老师,以方便解决。
六、以上情况,请老师们自觉遵守。
该使用守则将于即日起生效执行。
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
2016-12-09